
公告日期:2023-03-22
证券代码:838799 证券简称:嘉农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20%股权,因该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且需要借贷经营,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要求股东提供借款。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拟把 20%股权转让给《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嘉兴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本次转让按评估价格即 21,614.00 元计算(金额为 21,640.00 元,具体按
实际签订的转让协议为准),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比例,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嘉兴
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兴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 536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 536 号
注册资本:28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影放映、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
文具用品、家电、珠宝饰品销售;电影放映设备零售、维修;自有场
地及房屋租赁;停车服务;音像制品的租赁;设计制作标牌、灯箱、
电子牌、条幅广告;利用本场内招牌、灯箱、电子牌、条幅发布广
告;会展服务;物业管理;食品的零售;餐饮服务;接待文艺演出;信息
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法定代表人:张志春
控股股东:嘉兴市文化体育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评估报告价格为依据。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影城”)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 万元)。因疫情等原因,华庭影城连续三年处于亏损状态且需要借贷经营,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要求股东提供借款。
根据嘉联评报【2023】第 011 号《嘉兴华庭国际影城有限公司股权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庭影城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08 月 31 日股东权益评
估价值为 10.82 万元。鉴于综合情况,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转让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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