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4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融资业务概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 24,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新建项目投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借款、信用证、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政府贴息贷款、融资/金融租赁及定期保证金质押等业务,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为保证以上融资的达成,公司(包含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在必要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担保:
(1)公司提供不超过融资总额 5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2)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贤华无偿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相应资产/质押担保或连带担保/保证。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关于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融资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提供融资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不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在取得提供融资方的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
公告编号:2024-008
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提供融资方协商确定。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曾贤华、
涂天强实行回避表决。同意票数符合法定比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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