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彼岸时代科技控
股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同时公司关联方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愿意继续大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3,200 万元,借款期限 4 个月,借款资金用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新建项目投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年利率按 6%计付单利。
如借款到期后,公司未当日内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公司保证最低还款金额不得低于本金 500 万元及与最低还款本金相关的利息,并于借款到期当日启动将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未归还部分的借款本金)转为股权的债转股(定向发行)程序。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本协议附件《债权转股权合同》。但《债权转股权合同》的生效要件是:(1)债转股被触发;(2)债转股事宜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票发行的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同意本次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文件。
如触发债转股,则双方同意:(1)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2 元/股。(2)具
体债权转股权价格、转股数量等根据届时资产评估机构对债权的评估值由双方商定,并最终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审核机构的批复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向关联方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议案具体表决和审议情况如下: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王平红间接持有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1.36%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李国华担任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关联董事王平红、李国华回避表决。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17 号楼 1 层 101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17 号楼 1 层 101
注册资本:11800 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控股股东:北京中投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赖广陵
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王平红间接持有 21.36%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赖广陵间接持有该公司 55.59%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李国华担任该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借款利率参考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同时公司关联方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愿意继续大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3,200 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 3200 万元,借款期限 4 个月,年利率按 6%计付单利。如借款到
期后,公司未当日内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公司保证最低还款金额不得低于本金 500 万元及与最低还款本金相关的利息,并于借款到期当日启动将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未归还部分的借款本金)转为股权的债转股(定向发行)程序,即:公司须于当日通知公司董事,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同时,未归还的借款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率继续计息至本次债转股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之日,并由公司在本次债转股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之日后 5 日内,公司将全部借款利息向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付清;若最终债转股事宜未能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票发行的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同意本次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文件,则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利率向彼岸时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借款资金使用期间的所有利息,计息期间为借款到账日至还款日。在终止自律审查的情况下,公司应在终止审查后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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