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州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石春茂、罗中良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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