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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9 15:38:00 股吧网页版
信力科技: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9


证券代码:838807 证券简称:信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有深圳市森日新型硅材料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 万元)。公司出于经营战略和发展需要,将持有深圳市森日新型硅材料有限公司的 50%的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森日新型硅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51,475,688.22 元。本次出售资产成交额为 1 元,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依据本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召开,根据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八条(三)款相关规定,“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同意对外投资。”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四方埔村 1 号 I 栋、C 栋厂房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四方埔村 1 号 I 栋、C 栋厂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彦民

实际控制人:李彦民

主营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有机硅材料的技术服务。许可经营
项目是:有机硅材料、有机硅助剂、有机硅改性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注册资本:35,000,000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森日新型硅材料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四方埔村 1 号(和美工业园 3 栋)201(2-3 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深圳市森日新型硅材料有限公司股份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 50.00%

2 李彦民 137 27.40%

3 杨艳红 80 16.00%

4 李向真 18 3.60%

5 余珍琴 10 2.00%

6 杨志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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