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8807 证券简称:信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能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就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做出报告,并提交会议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监事会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变动分析,公司制定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综合市场情况和宏观经济预期,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每 10 股派送现金 2.9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2024 年度银行授信申请计划及授权董事长签署有
关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公司 2023-2024 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0 万元。具体银行、金额及贷款银行根据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及当时的情况而定,利率根据当时的利率确定,并根据需要提供信用、质押、抵押等担保事项。 上述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2 年内实施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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