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8809 证券简称:子久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子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八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 第一百五十八条 投资者权利保护细的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 则:
商不成的,通过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方 (1)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
式解决。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
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
式解决。
(2)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为其
公告编号:2022-017
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公司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者以获得上市同意为终止挂牌议案
生效条件的除外。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浙江子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子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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