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8819 证券简称:沃美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 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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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819 沃美物流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同曦、王悦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73 号新华福广场 B 楼七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就 2020 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就 2020 年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 露平台 ( www.neeq.com.cn )披露的 《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建议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追认深圳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 《关于追认深圳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0)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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