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1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8819 证券简称:沃美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73 号新华福广场 B 楼 7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5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松
6.会议列席人员:余永彬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杨松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许英武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忙建军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1-01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2021 年度董事张菁预计向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沃美”)无偿提供借款不超过 500 万元,关联方福建沃德航运有限公司预计向厦门沃美无偿提供借款不超过 5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 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杨松、张菁、周晓明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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