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8819 证券简称:沃美物流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2021 年度董事张菁预计向子公司厦门沃佳美综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佳美”)无偿提供借款不超过 5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
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 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 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张菁、许英武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菁
公告编号:2021-033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 68 号天水园小区 2-309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度董事张菁预计向子公司厦门沃佳美综合物流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借款不超过 5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以及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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