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8823 证券简称:海天消防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融资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易、借贷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担保事项、财务资助行为、关联交
易、融资行为进行决策。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条 对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的股东会提案,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章程规定的提案条件对该提案进行审议。如董事会决定不将该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或者股东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召集临时股东会的书面要求及阐明会议议题的书面文件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第七条 董事会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报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第九条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等非标准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