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8826 证券简称:华茂林业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和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作出(2022)渝 0102 民初 1316
号《民事判决书》。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被告甘伟伦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签
订了《和解协议》。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世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甘伟伦
公告编号:2023-03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与被告甘伟伦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8)。
被告甘伟伦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1-001)。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与被告甘伟伦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8)。公司于 2023 年4 月 10 日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被告甘伟伦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1-001)。被告甘伟伦已根据(2019)渝 0112民初 27047 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渝 0112 执 6270 号。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鉴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上述诉讼事项,经双方协商,现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对上述借款合同纠纷项下公司应支付的借款本金、资金占用利息和租赁合同纠纷项下被告应支付的租金、房屋占用费、预期利益损失等款项进行品迭,双方确认,在被告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二条相关事项后,公司于 2023 年6 月 30 日前向被告支付¥2,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
公告编号:2023-034
如下:
(一)公司在收到附件 1《移交设施设备清单》上所列房屋及设施设备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支付人民币¥1,500,00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二)公司在限制消费令解除及银行账户解除司法冻结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支付人民币¥500,000.00 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被告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对公司
和 原 法 定 代 表 人 郑 文 韩 的 限 制 消 费 令 , 并 解 除 对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50001313800050212611、50001313600050229419)的司法冻结。
被告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 5 日内,将《物业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及
设施设备现场移交给公司,移交范围以附件 1《移交设施设备清单》为准。被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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