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林业”或 “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核查范围、方法
(一)核查范围
自挂牌以来华茂林业仅在 2023 年进行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自办 发行),因此,此次核查范围主要是 2023 年度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
金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二)核查方法
方正承销保荐采用了以下核查手段,以合理怀疑的态度执行了各项现场核查程序,以获取充分、恰当的资料和证据:
1.查阅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材料、公告文件等资料;
2.查阅、复制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业务资料;
3.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4.方正承销保荐认为必要的其他合法手段。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发行股数2,220,000股,认购对象已于2023年8月4日将投资款实缴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996,000.00元。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8日取得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2,220,000股,已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3年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996,519.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庆华茂林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3)。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为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重庆华茂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账号为15805999999965,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该专项账户。
2023年8月,公司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自办发行适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安排具体如下:
1因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不具备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体为其上级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为支付供应商采购款。
(2)2023 年,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可使用募集资金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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