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8828 证券简称:尼兰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尼兰德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尼兰德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公司预计关联股东王海涛、陈毅娜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4,500 万元,实际发生 7,450 万元,分别是
(1)王海涛、陈毅娜 2015 年 3 月 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签订了编号为鄞州 2015 人个保 147 号,最高额为 35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王海涛、陈毅娜于 2020 年 3 月 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
行签订了编号为鄞州 2020 人个保 025 号, 最高额为 3,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3)王海涛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
了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25 号,最高额为 2,2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王海涛、陈毅娜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
分行签订了编号为鄞州 2020 人个保 142,最高额为 4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5)王海涛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
订了编号为鄞州 2020 人个保 024,最高额为 1,5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现对超出预计金额 2,950 万元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宁波尼兰德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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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其中二位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海涛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紫金街 69 弄 2 号 504 室
关联关系:关联方王海涛、陈毅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2. 自然人
姓名:陈毅娜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巷 2 号
关联关系:关联方王海涛、陈毅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系市场价格定价或由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尼兰德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公司预计关联股东王海涛、陈毅娜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4,500 万元,实际发生 7,450 万元,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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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海涛、陈毅娜 2015 年 3 月 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签订了编号为鄞州 2015 人个保 147 号,最高额为 35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王海涛、陈毅娜于 2020 年 3 月 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
行签订了编号为鄞州 2020 人个保 025 号, 最高额为 3,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3)王海涛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
了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25 号,最高额为 2,2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王海涛、陈毅娜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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