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5
爱建证券
关于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爱建证券作为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与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后,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元亨利”或“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聘请审计机构,也可能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2、 我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爱建证券和 ST 元亨利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 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股 转系统对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
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解除。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
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尚未完成《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
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若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可能作出终止公司
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 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 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爱建证券作为 ST 元亨利的原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爱建证券作为 ST 元亨利的原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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