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9
证券代码:838855 证券简称:力磁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武汉力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谭炳娥,转让价格为 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力磁的股权。
公司拟将持有苏州力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李文龙,转让价格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力磁的股权。
公司拟将持有大连力磁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戴丛林,转让价格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连力磁的股权。
公司拟将持有天津力磁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王鹏,转让价格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力磁的股权。
公司拟将持有长春力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刘鑫,转让价格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长春力磁的股权。
公司拟将持有青岛力磁电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力磁”)51%的股权转让给詹波,转让价格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力磁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5,710,458.08 元,净资产为
3,668,578.96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武汉力磁总资产为 807,632.24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
经审计总资产的 1.45%,净资产为-24,843.87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8%。苏州力磁总资产为 696,356.75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25%,净资产为-428,113.43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67%。大连力磁总资产为 117,807.68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0.21%,净资产为-33,083.27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0.90% 。天津力磁总资产为139,991.87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0.25%,净资产为-176,097.66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长春力磁总资产为 410,586.16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0.74%,净资产为-377,997.76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青岛力磁总资产为 220,495.03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
计总资产的 0.40%,净资产为-74,838.29 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4%。上述子公司总资产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4.30%,净资产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39%。上述子公司 2020 年半年报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
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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