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8855 证券简称:力磁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一部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下发《关于对于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0】第 0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力磁电气)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力磁)向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山金投)借款 2,000 万元,你公司股东李川等 9 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共计 3,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7%。因上述借款到期未偿还,乳山金投向乳山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在 1500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威海力磁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在
525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李川等 9 人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在 500 万元的范围
内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00 万元或者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请你公司:
1 、说明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的具体情况,对你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的影响;
2、说明股权质押的详细情况,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 、结合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等说明公司能否按期偿还
到期债务,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编号:2021-003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因公司未能在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问询函,公司已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延期
至 2021 年 1 月 8 日之前对问询函进行书面回复,后续公司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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