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1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8855 证券简称:力磁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经近期查询,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力磁”)因民事诉讼案件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1、账户性质:一般户
开户行: 招商银行城阳支行
账号:532906842510501
账户余额:178.63 元
被冻结金额:5,000,000.00 元
2、账户性质:一般户
开户行: 浦发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账号:69030154740012161
账户余额:0 元
被冻结金额:5,700,000.00 元
3、账户性质:基本户
开户行: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
账号:817892001421002849
公告编号:2021-006
账户余额:86859.16 元
被冻结金额:5,900,000.00 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公司的招商银行城阳支行账户被冻结系公司与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协议纠纷一案引起,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在 1500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市广州路北、海口路西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在 525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李川、袁雪芹、李中福、刘金波、孙祖英、常伟东、郭强、李惠、孙正鼐等九人所持的质押给申请人的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在 500 万元的范围内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500 万元或者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因此公司的招商银行城阳支行账户被冻结 5000000.00 元。
2、威海力磁的浦发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账户共冻结 5700000.00 元,其中乳山市夏东建筑工程公司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 5000000.00 元,乳山市新城铝塑门窗有限公司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 400000.00 元,高伟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 300000.00 元。
3、威海力磁的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账户共冻结5900000.00 元,其中乳山市夏东建筑工程公司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5000000.00 元,乳山市新城铝塑门窗有限公司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400000.00 元,高伟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 150000.00 元,青岛佰磁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威海力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 350000.00 元。
公司将积极依法应诉,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威海力磁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06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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