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8858 证券简称:伊斯佳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 2023 年发展目标与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4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一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的,系出于公司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考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梁枫、朱滔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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