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8858 证券简称:伊斯佳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 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一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
决方式中的一种。 决方式中的一种。
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 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
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投票权。
公告编号:2023-017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组成。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代表 1/10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 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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