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8858 证券简称:伊斯佳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纳斯特 合计持有 2,662,895 6.84% 975,705 2.50% 2023 大宗
投资管 股份 年 5 月 交易
理有限 其中:无 2,662,895 6.84% 975,705 2.50% 25 日
公司- 限售股份
广发纳 0 0% 0 0%
斯特高
杰 2 号 有
私募产 限售股份
业投资
基金
2023 年 5 月 25 日,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纳斯特高杰 2 号私募产
业投资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87,190 股,直接持股比例从 6.84%变为 2.50%。
本次权益变动为交易双方经过协商达成,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公告编号:2023-027
内容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德友(协议乙方)与纳斯特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协议甲方)签订的《备忘录》,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双方确认,在乙方能够按照本备忘录规定的时效完成回购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
1、甲方(代广发纳斯特高杰 2 号私募产业投资基金)与王德友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五》、《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六》项下的股份(股
权)回购条款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全部终止,无需继续履行。但如乙方未按
本备忘录要求完成回购的,则本条约定不适用,不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2、就本次应回购的交易股份数【1,973,540】股而言,【2022】年【12】
月【31】日为交易股份数的回购结算时间点。从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甲方投资伊斯佳的利息以单利年息 10%计算,从 2020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甲方投资伊斯佳的利息以单利年息 6%计算;
3、交易价格为 18.49 元/股,该价格适用于本次应回购的交易股份数【1,973,540】股,对应的回购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6,490,754.60】元;
4、交易股份数按照本备忘录要求完成回购后,甲方继续保留伊斯佳股份数【975,705】股。
二、乙方应在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含当日)向甲方付清第一条约定的交易
股份数回购款人民币【36,490,754.60】元,完成相应的回购事宜。如乙方未
能完成前述回购安排的,则本备忘录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之次日起自动失效,
本备忘录约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再适用,且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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