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扩宽资金渠道,公司
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多不超过 3,000 万元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
保理、 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形式。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上述授信额度
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
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
公告编号:2024-038
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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