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861 华鹏精机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等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等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发
展战略、市场及业务拓展计划及财务状况,对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预测,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1100136 号”《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会计师关于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检查,并出具了“北京大华核字[2024]00110005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制度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
了《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内字[2024]001100007”《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上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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