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累计授信额度为 11,000.00 万元人民币(原为 3,000.00 万元授信)。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形式。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
准。授信期限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授信需要,公司拟将归属子公司山东华鹏重工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鲁(2022)栖霞市不动产权第 0001729 号、鲁(2023)栖霞市不动产权第 0005782 号,为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与之配套的抵押,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72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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