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王毅先生、郑艳珍女士、马迎春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选举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维胜先生、曲祖芹女士,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
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规定,且两位候选人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且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维胜、曲祖芹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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