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924,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艳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27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维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曲祖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4-071
提名孙中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坤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4-073)。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71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