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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7:26:58 股吧网页版
华鹏精机: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85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924,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924,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郑艳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27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德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立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俊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85

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孙中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雯雯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均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且经审阅被聘任人履历资料等,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未发现其受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

2、一致同意聘任王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艳珍女士、孙德训先生、孙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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