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8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838862 证券简称:摘牌汀兰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浙
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公司
许奕 董监高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许奕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许奕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汀兰商贸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377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
复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终止挂牌,在此期间,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编号:2022-045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做出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及不提起诉讼,同时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1 号)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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