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9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8878 证券简称:诺安智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罗福会、副总经理王亚利、副总经理尹金德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4
规划,经与原主办券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与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由长江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由于长江证券正在申请办理新三板推荐业务资格承继事宜,在全国股转公司同意长江证券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承继业务资格之后,将由长江保荐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公司将与长江保荐签署相关协议,在此之前仍由长江证券作为主办券商,提供持续督导等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与原主办券商五矿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长江证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与五矿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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