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9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8878 证券简称:诺安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3 月 7 日;
原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
办券商;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
担任主办券商。
自挂牌以来,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信息。
自公司与五矿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以来,主办券商五矿证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条款,为本公司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协助本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并督促和协助公司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限售登记及解除限售登记等事宜,本公司认为,五矿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内,已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我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3-009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
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五矿证券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同日,
公司与长江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中均已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23 年 3 月 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五矿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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