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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8 16:07:01 股吧网页版
诺安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38878 证券简称:诺安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878 诺安智能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侨凯路 459 号 C1 栋 16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卿笃安先生向各位董事汇报 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以及2023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回顾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部署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
项职权,勤勉尽责。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股东情况、商业模式等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并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核查,并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续聘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及为保持
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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