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6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8893 证券简称:绿洲源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派 现金股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918,412.6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128,650.2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5,712,108.45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5,712,108.45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0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0,214,286 股,以应分配股数
50,214,28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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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股 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参
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90,000.12 元,转增 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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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在完全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后实施。
(四)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可转债,可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五)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可转债,且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申请办理可转债的暂停与恢复转股业务。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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