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关于对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57 号
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洲源)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载明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绿洲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绿洲源”)与江西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投资”)于 2024 年 5月 15 日签订协议,粤商投资拟将粤商大厦 200 个车位按每个车位 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吉安绿洲源,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7,200,000.00 元。最终车位转让具体数量(不高于 200个)待后续签署车位转让合同。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竞
拍购买资产的公告》,吉安绿洲源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通过
司法拍卖,以公开竞价 21,966,728.00 元拍下粤商投资所属的粤商大厦 167 套房产。根据公告披露,上述物业没有完成综合验收,目前尚未取得产权证。
购买车位与上述拍卖房产交易合计 29,166,728.00 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26.62%。绿洲源董事长赖刚是粤商投资的监事并持有 5%股份。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办公生产场所使用情况、购置房产使用计划等,说明购买粤商大厦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挂牌公司资金变相投资房地产等情形;
(2)说明与粤商投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关系,上述房产和车位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利益输送等;
(3)说明公司在拍卖前是否对粤商大厦产权情况进行事先审查,拍卖时是否已知悉其产权情况,如是,请说明进行上述拍卖交易的原因和合理性;粤商大厦目前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原因,公司为取得产证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无法取得产权的风险,如有请对风险充分提示。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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