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材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及战略发展规划,审慎决定终止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宏伟、张继堂、王海雷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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