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8897 证券简称:埃维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22 号 2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庆才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245,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及战略发展规划,经认真研究,决定终止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245,0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关于公 1,693,114 100% 0 0% 0 0%
司终止
申请公
开发行
股票并
在北交
所上市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泽铭、戴林璇
公告编号:2024-045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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