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证券代码:838898 证券简称:ST 中宝环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 号青岛世贸中心 A 座 23
层 F 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冯民堂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786,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及抗 风险能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民堂发行股票不超过 45,000,000 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股。本次发行全部股 份以发行对象持有公司价值 4,500.00 万元的应收债权本金和利息进行认购, 不涉及募集现金。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事项已做出 规定,对于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4,6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关联股东冯民堂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取得冯民堂应收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本 金和利息的价值参考依据,公司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转股的 45,000,000.00 元债务进行了评估。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了《冯民堂拟以应
收款定向增资所涉及对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应收债权本 金和利息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 050172 号),其评 估结论如下:经评估,冯民堂拟以应收款定向增资所涉及的对上海中宝环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应收债权本金和利息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7 月 31 日
市场价值为 4,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4,6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关联股东冯民堂回避表决。(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冯民堂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中 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次 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4,6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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