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9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修订稿)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2801-2809 号 5 幢 3
层 A 区 381 室
主办券商
华林证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2023 年 9 月 18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前公司仍处于业务转型期,新产品超细角型粉体硫化橡胶和高耐候防腐涂料处于研发期,尚未投产,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销售拓展在报告期内尚未体现,新产品市场尚在开拓期,预计短期内较难实现主营业务的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出现持续亏损情况,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
尽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在未来三年将根据公司需要,提供财务及其他支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但公司仍存在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风险。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2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8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29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1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31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3
八、 有关声明 ...... 35
九、 备查文件 ...... 41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冯民堂拟以应收款定向增资所涉及对
《评估报告》 指 上海中宝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应收债权本金和利息市场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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