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万鸿泰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万鸿泰(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 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丁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的反应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153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编号为:中兴华报字(2024)第010537 号),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详见公司
披露 的《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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