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万鸿泰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万鸿泰(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49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张玮因工作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37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拟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 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自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 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参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拟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
的协议。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根据公司规划,拟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 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 议函之日起生效,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告编号:2024-037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参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与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参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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