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1
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粱江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英文为:Liangjiang Communications System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12 幢 70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71.590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平等互利的愿望,充分发
挥各自优势,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提高经济效益,
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通信与信息技术软件
硬件产品开发、销售和服务,通信与网络系统集成、管理与仿真测试设备开发,
通信与网络系统咨询服务,通信与信息产品代理,企业网、电子商务一体化方
案提供与系统集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10 年 1 月,公司由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方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式 (股) (%)
1 宋树成 25,045,470.00 净资产 25,045,470 55.656600
2 上海贝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516,420.00 净资产 9,516,420 21.147600
3 周 劲 2,790,045.00 净资产 2,790,045 6.200100
4 赵振纲 1,838,385.00 净资产 1,838,385 4.085300
5 吕洪玉 1,427,445.00 净资产 1,427,445 3.172100
6 岑 瑾 1,081,395.00 净资产 1,081,395 2.403100
7 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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