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8909 证券简称:北京中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70 号)、《关于对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丁威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99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丁道青 董监高 董事长
丁威 董监高 董秘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9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丁道青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丁威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丁道青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丁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4-039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70 号)
《关于对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丁威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99 号)
北京中科创新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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