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4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8911 证券简称:木兰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黄陂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用途为支付偿还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贷款的股东借款。贷款利率为 5%,期限为 7 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该笔贷款以公司景区不动产、土地及林权抵押担保,以及景区收益权质押担保,同时公司股东吴建顺、聂权、聂传伟、聂建平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关联方武汉长安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11 套商业房地产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向中国农业银行黄陂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建顺、聂权、聂权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向中国农业银行黄陂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付云斌、聂建平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8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武汉长安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二期 5 栋 3 层办公 6 号
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二期 5 栋 3 层办公 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投股)
法定代表:付云珍
实际控制人:付云珍
注册资本:61,000,000 元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教育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付云珍持有长安鑫盛股份 4,066.8 万股,持股比例 66.67%,系长
安鑫盛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付云珍系董事聂权、聂传伟之母,董事长吴建顺之前妻;吴建顺与聂权、聂传伟为父子关系,且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建顺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永前二巷 12 号
关联关系:吴建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 自然人
姓名:聂权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和路 6 号武汉天地御江璟城 10 栋 1 单元 10 楼
1002 室
关联关系:聂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
4. 自然人
姓名:聂传伟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永前二巷 12 号
关联关系:聂传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告编号:2022-008
5. 自然人
姓名:聂建平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耕辛里 2 号 5 楼 2 号
关联关系:聂建平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中国农业银行黄陂支行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原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贷款利率;且公司股东吴建顺、聂权、聂传伟、聂建平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关联企业武汉长安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11 套商业房地产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存在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行为未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黄陂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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