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8919 证券简称:恒晟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37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董事进行资金拆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跟董事吴建明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报告期内发生借款金额为 5,958.55 万元,借
款年利率为 6.5%。现请董事会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股东进行资金拆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吴林在成都市鉴定《借款合同》,出借人(吴林)
向借款人(本公司)提供借款资金暂定为 2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本借款合同约定借款资金仅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不得挪作
他用,借款年利率为 6.5%,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向吴林借款 10,051.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7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吴丽娟在成都市鉴定《借款合同》,出借人(吴丽
娟)向借款人(本公司)提供借款资金暂定为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本借款合同约定借款资金仅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不得
挪作他用,借款年利率为 6.5%,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止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向吴丽娟借款 11,252.5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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