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8919 证券简称:恒晟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上期末余额为30,724,824.39元,分拆为“应收票据”0.00元和“应收账款”30,724,824.39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上期末余额为1,557,631.49元,分拆为“应付票据”0.00元和“应付账款”1,557,631.49元。
(2)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告编号:2020-010
本期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累计发生额为1,612,195.09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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