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8931 证券简称:福兴粮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及资产抵押情况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向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申请贷款贰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两年,利息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抵押物为房产证号为吉(2019)敦化市不动产权第 0011797 号、吉(2019)敦化市不动产权第0011798 号、吉(2019)敦化市不动产权第 0011799 号、吉(2019)敦化市不动产权第 0011800 号。此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忠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莉莉、公司董事朱跃坤、刘子良、公司股东夏丽媛、金鑫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与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敦化市支行申请贷款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及利息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抵押物为房产(敦房权证敦化市字第 FQ00164249 号)、房产(敦房权证敦化市字第 FQ001164250号)、房产(敦房权证敦化市字第 FQ00164251 号)、土地使用权(敦国用(2016)第222403003001GB00048 号)。此笔贷款由吉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有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没有由公司和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敦化市支行签订合同为准。
3. 讷河市福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讷河
市支行申请贷款柒佰万元整,借款期限及利息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抵押物为黑(2016)讷河不动产权第 0001090 号。此笔贷款由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忠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莉莉、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0-010
夏丽媛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讷河市支行签订合同为准。
4. 讷河市福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讷河市支行申请贷款壹仟万元整,借款期限及利息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抵押物为机器设备、库房、办公楼等。此笔贷款由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忠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莉莉、公司股东夏丽媛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讷河市支行签订合同为准。
二、贷款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合理且必要的。
三、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敦化市福兴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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