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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7 19:01:02 股吧网页版
瑞德克: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0-00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937 证券简称:瑞德克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 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名称、认购股份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名称、认购股份数、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提供任何资助。

(修定序号,后续序号相应顺延)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出决议; 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十一) 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十二)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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