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5
关于对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50 号
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元成)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04,627,417.2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9.07%;毛利率由-0.72%上升至 4.06%。你公司称“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石油化工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受油价波动影响较大”。
请你公司:
(1)结合产品市场情况、原材料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上涨的原因,毛利率水平是否合理;
(2)说明贸易类业务的具体模式、销售占比及收入确认政策,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说明你公司业务转型的具体情况,转型后的主营业务具体内容。
2、关于应收账款与主要客户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92,514,984.01 元,较期初增加296.90%,账龄全部在 0-6 个月,未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前 2 名客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燕
山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未合并列示。
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季节性波动、信用政策变动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4)将同一控制下客户的销售金额合并列示,重新披露主要客户情况。
3、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6,100,641.03元,其中应收北京华油东方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东方)往来款余额10,000,000.00元,账龄在0-6个月,期初应收华油东方往来款余额15,000,000.00元,账龄1年以内,你公司在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为解决华油东方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向其提供短期资金周转”;应收中石化燕山公司往来款3,000,000.00元,账龄7-12个月,中石化燕山公司为你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735,744,013.73元,期末应收中石化燕山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52,093,972.44元;应收北京润迪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迪美)、西藏德霖圣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霖)、上海杜索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上简称杜索润滑油)往来款余额
合计19,000,000.00元,账龄在1-3年,计提坏账准备5,700,000.00元,你公司在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上述三家公司与你公司“对债权债务纠纷的实质存在分歧,公司将启动诉讼程序,追讨欠款”。
请你公司:
(1)说明是否长期向华油东方提供财务资助,并结合交易背景、借款合同约定说明向华油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华油东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2)说明你公司对中石化燕山公司形成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对该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销售价格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形;
(3)说明对润迪美、西藏德霖、杜索润滑油是否已启动诉讼程序,或采取其他催收措施,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
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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