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
管措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抱儿钟秀”、“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号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受到全国股 否
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8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文亮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杨晴 实际控制人 董事
刘宜柱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2、主要内容
(1)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3 月,抱儿钟秀实际控制人文亮、杨晴多次质押自身所持有抱儿钟
秀股份,文亮合计质押 8,176,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31.69%,杨晴合计
质押 4,800,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18.60%,二人合计质押 12,976,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50.29%,涉及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登记,如果全部 质押股份被执行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022 年 6 月, 文亮、杨晴所持有抱儿钟秀股份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抱儿钟秀至今未就上 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处罚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抱儿钟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文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杨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刘宜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主办券商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发布本风险提示性公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持续经营情况的后续进
展,同时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抱儿钟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亮、杨晴所持全部股份均已被质押/冻 结。如果实际控制人全部质押/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抱儿钟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关注、追踪公司上 述质押/冻结的进展情况,针对重大事项将以风险提示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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