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8952 证券简称:恒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业务复产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9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收
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赣寻环责停告【2024】2 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赣寻环责停【2024】2 号),告知书及决定书拟责令公司一期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业务
停产整改。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停产整治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公司收到停产整治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管理层对此次环保检查结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讨论分析事故原因,对停产整治决定书所列问题及要求逐条研究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制订完善整改方案。按专业分类落实责任部门与人员,同时请专家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技术服务等,确保各环保整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19
得到有效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经公司申请,监管部门指派专家组对现场复核,各项环保整改项闭环验收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恢复一期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业务的生
产,在复产后,公司将加强环保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压实各级负责人,认真做好复产后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次停产整治仅涉及一期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业务,二期稀土金属合金业务正常运行,对公司短期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全面做好环保工作,对照此次发现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0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