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或直接送达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淑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长马淑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孙亚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和《天马新材: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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